湖北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對持有的十堰實瑞工貿有限公司1戶債權資產進行處置?,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債權資產情況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該債權總額為2126.65萬元,其中,本金余額1500萬元,利息615.47萬元,墊付費用11.18萬元。債務人位于十堰市,債權項下抵押物1為十堰堰港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十堰市五堰街辦珠海街1號1幢(1-2)-1的660.67㎡商業房產;抵押物2為劉建明個人名下位于茅箭區香港街7號1幢1-6室的215.04㎡商業房產,并由湖北澤大商貿集團有限公司、蘭波、王炳紅、蘭培華、王賢生(已故)、姜麗提供保證擔保。債權資產具體情況如下表:
序號 | 戶名 | 本金余額(萬元) | 利息 (萬元) | 擔保方式 | 保證人 | 抵(質)押物 | 抵(質)押物 | 抵(質)押物 | 抵押物面積(數量) | 訴訟情況 |
1 | 十堰實瑞工貿有限公司 | 1500.00 | 616.79 | 抵押+保證 | 湖北澤大商貿集團有限公司、蘭波、王炳紅、蘭培華、王賢生(已故)、姜麗 | 十堰市 | 十堰市五堰街辦珠海街1號1幢(1-2)-1 | 商業房產 | 660.67㎡ | 已立案未開庭 |
茅箭區香港街7號1幢1-6室 | 商業房產 | 215.04㎡ |
注:本公告披露的債權及擔保措施情況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請投資者自行閱檔判斷。
二、交易對象及條件
交易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具備良好的資信情況條件,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但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管理層、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上述債務人、擔保人和債務人、擔保人的關聯方;以及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
三、公告有效期及聯系方式
本公告有效期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
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鄧先生,聯系電話:027-87815575。
電子郵箱:dengjian@hubeiamc.com
公司地址:武漢市洪山區東湖國貿中心A座30樓。
在上述不良資產處置公告期內如有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等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行為的,可向湖北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紀委來函或來電反映。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徐先生,027-87815681
舉報郵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
湖北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