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企業重組業務是指債務人不能按約償還外部債務而陷入財務危機,其正常經營所需的廠房、核心設備、重要存貨等資產被債權人起訴查封,通過債務重組、資產重組或股權重組等方式,融合技術重組、管理重組、人才重組等多種手段,協助債務人清理、整合債權債務關系后,消滅或減輕債務危機對債務人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促使債務人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提升債權價值,實現債權收益的業務。
資產整合業務是指債務人持有的單體價值較大的核心資產由于被查封、資金鏈斷裂等原因無法正常建設、運營,通過協助債務人清理、整合債權債務關系后,收購不良資產并進行債務重組,消滅影響抵押資產及主要還款來源價值實現的不利條件,促使債務人核心資產能夠重新開始建設、運營,提升資產價值,并從整合資產的增值中獲得收益的業務。
債務重組業務是指債務人因無法按時清償債務而形成不良資產,通過收購不良資產并對債務主體、償債期限、利率、擔保措施等要素進行變更,消滅影響債權實現的不利條件等手段,使債務人的償債能力與調整后債權的各項要素條件相匹配,提升債權價值,實現債權收益的業務。